今天给大家带来靖康之变中后宫的嫔妃公主受了怎么样的屈辱?感兴趣的读者可以跟着一起看一看。
在宋朝之前,中国社会对女性还是比较宽容,或者说没有谁刻意去强调贞节观问题,也没人认为这会成为一个问题。
中国社会有个有趣的现象,男人的“操守”比女人开始得早,战国时期就出现了“士”这个阶层,传统的士都要有操守,因为“士”是需要依靠贵族的举荐而走上仕途的,而贵族取“士”的标准是要“修身”。
所谓“修身”就是爱名节,重义轻利,自尊(不食嗟来之食),向往立功、立德、立言,遵循“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”。
这些都是男人的“贞节观”,还有一种是“死士”,随时准备为国家而死,比如荆轲。
男人的贞节观和女人的不同的,但有一点相同,都是指向品行的,都是带有脱离法律钳制之外的道德倾向的。
很多理论家认为,在宋朝的时候,程朱理学的兴起导致妇女地位下降,社会要求寡妇不再嫁,甚至有“饿死事极小,失节事极大”的说法。
但提倡妇女守节的程颐,他的侄子死后,其妻王氏改嫁,他不曾出面劝阻;他的外甥女死了丈夫,程颐怕她伤心过度,干脆安排他再嫁。
也就是说宋朝虽然提倡妇女守节,并将“守节”与“存天理、去人欲”放在一块宣传,单实际上搭理他们的人不多,没多少人将理学家的话放在心上。
所以“靖康之耻”才会发生,除了朱皇后自杀外,其余贵妇、贵妃、公主包括皇帝的亲娘都忍辱偷生,即使让她们举行“牵羊礼”,将她们上衣脱去,发髻上插着白旗,写着:俘虏的名字、身份,她们也无动于衷。
这些贵族女性直接沦为军妓,金人士兵不分早晚侮辱她们,然而她们也绝无轻生念头,都像那两个没用的皇帝一样,像牲畜般活下去,生命力无比顽强。
这次事件之后,史学家、理学家才真正意识到问题是严重性,妇女的“守贞”才被作为全社会的道德规范被强行贯彻下去,而到了明清,对妇女的钳制达到更加严重的程度,因为那些男人绝不希望“靖康之耻”再度发生,也不希望那些女人懦弱地选择求生,而伤害到男性的尊严,说到底还是男权社会的自私。
宋朝女性还有离婚的权力,因丈夫相貌丑,或有不轨的行为,可以去官府请求批准离婚,“中分资产”,还能得到实惠和好处,这是宋朝以后的妇女所不敢想象的。
一个理论从提出到形成需要一个过程,贞节观到明清时期,才开始盛行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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